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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积金新政后,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官方答复来啦!合肥公积金出新规!

广告日前,有市民在安庆市人民政府网咨询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的问题,个人账户贷款能贷到多少?我们来看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回复的!来信内容:请问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个人账户贷款能贷到多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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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市民在安庆市人民政府网咨询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的问题,个人账户贷款能贷到多少?我们来看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回复的!

来信内容:

请问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个人账户贷款能贷到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具体情况您可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0556-12329咨询,我们在查询您的具体情况后,会详细解答您的问题。

如何了解自己的公积金

来信内容:

怀宁县的住房公积金,想从网上查询自己的公积金,不知从哪儿入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依您所述,可通过网上查询。
1、下载注册 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皖事通”,按照提示下载安装“皖事通”手机APP,并完成注册。
2、登录认证 登录“皖事通”手机APP,选择“我 的服务”——“安庆公积金”,按照流 程指示完成高级认证。
3、业务办理 通过认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 信息、个人账目、贷款信息。
您也可以登录我中心网站进入综合服务平台——个人业务栏注册登录后即可查询您的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信息。具体情况可咨询我中心服务热线:0556-12329。

异地公积金在安庆申请贷款

来信内容:

您好,我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纳的,现已缴纳了四年。我们单位人事科科长说,可以用北京公积金贷款买北京的住房、所在地的住房。请问能用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安庆市区的住房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要求,各地市可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为保障我市缴存职工基本购房需求,防范资金风险,参照其他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2017年9月11日出台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7〕208号),明确规定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市民在新政后,使用公积金的情况,那么全国各地的情况是如何呢?省城合肥公积金又是怎样的呢?

一、突发公积金新政

暂停异地购房提取,首付比例最低35%

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

从今年5月13日起,西安市开始实施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5%,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对于本次公积金贷款的重大调整,贷款额度明显降低,这对于想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来说条件更为严格。

尤其是刚需,一套100万的房子,假如你最多可以贷40万,那么意味着剩余60万必须一次性付清,如今贷款额度降低,买房压力无形中变大,公积金贷款变得更加困难。

最近全国各大城市出台新政比较多,关于住房公积金各大城市都有了新变化,接着往下看……

二、多城公积金新动态!

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优化

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买房比银行贷款买房会节省一大笔钱。

1北京: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销售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各类书面文件。

2河北: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离休退休、缴纳物业费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齐全且核对无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即时办结。

加强业务受理、审批岗位管控。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进一步明确业务受理、审批岗位职责,完善岗位制衡机制,实现岗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3重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将暂缓预售

近期,重庆四部门发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8]3号)(下称《意见》),四部门称,此举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对经查实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要公开曝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国土房管部门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书面建议城乡建设部门暂停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4合肥:住房公积金开启支付宝“刷脸”查询

2019年4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启支付宝“刷脸”查询。

通过支付宝人脸识别技术,解决了“证明我是我”的难题,实现了在家即可完成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查询业务。

三、合肥公积金出新规

提取政策有变!严审假离婚购房

为贯彻并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合肥发布公积金提取新规。

近日,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4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1规范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含配偶)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2规范离职职工账户转移和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由转入地审核并发起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缴存职工申请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须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3优化还贷提取政策
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结清贷款的可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产权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4防范违规提取行为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从严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5规范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行为并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贷款资格。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6集中开展治理工作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严肃依法惩治。

自限购之后,合肥公积金调控政策并未出现松动,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可以说是进一步的完善。

合肥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开发商选择的,可以在公积金网站(上面查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您在办理资金托管时选择的托管银行。

内容多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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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出新政
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网签日期),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二套房最多贷60万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不变支持购买政策性住房

和以往一样,新政也再次强调要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优化申请贷款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对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好消息就是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此外,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切实方便职工办事,现就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下同)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调整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

(六)调整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九)贷款办理“只跑一次”。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十)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十一)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请及时转发所属各级在京单位,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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