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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仅限首套房!徐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6月1日起可申请】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将从明天起,也就是6月1号起实施。根据《办法,6月1号起,我市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组合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将从明天起,也就是6月1号起实施。根据《办法,6月1号起,我市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组合使用。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

李文韬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个人住房消费用于自住住房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额度不能满足其贷款需求,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组合贷款,就是除了用公积金贷款以外,还可以同时使用商业银行的运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商业贷款,这样二者合一,用于一套房子的购买。

《办法规定,职工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满足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房为唯一一套住房,同时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进行首次购房认定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示的无房证明,其他产权共有人不用提供无房证明。

李文韬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完相关的额度、比例、年限以后,再到商业银行的窗口进行申请,然后职工、借款人和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分别签订的借款合同,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客户凭着担保手续及两份借款合同,到徐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的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在同一日,如果是二手房这个钱划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如果是商品住房,把这个钱划到开发公司账户,在同一日将两笔借款同时发放

据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期限最短1年,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那么组合贷的贷款比例是如何划分的呢?

李文韬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关于贷款的比列,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可以根据我们组合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购买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百分之七十,在百分之七十以内可以给予贷款,但是二手房又有其它的规定,在首次购买二手房的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利率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住房公积金中心执行的是低利率,是五年以上3.25%利率,这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按照商业银行在市场同期的商业银行利率,是同期同等利率标准,也相对来说,不会高于任何其它行的商业贷款利率。

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借款人可以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部分还贷、一次性还清等业务,借款人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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