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业小能手首页
  2. 创业贷款
国家反诈骗中心app下载

[贷款担保]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服务费退费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借款人权益,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保证担保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暂行办法》和实际业务需要制定本退费办法。第二条本退费办法适用于借款人申请贷前退费、提前清偿贷款退费和高信用等级退费三种情况。(一)贷前退费是指已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生效

  第一条为保障借款人权益,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保证担保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暂行办法》和实际业务需要制定本退费办法。
  第二条本退费办法适用于借款人申请贷前退费、提前清偿贷款退费和高信用等级退费三种情况。
  (一)贷前退费是指已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前不再需要担保中心提供担保或指已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前,变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且继续由担保中心担保发生的退费。
  (二)提前清偿贷款退费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提前清偿全部剩余贷款本息发生的退费。
  (三)高信用等级退费是指借款申请人因个人信用等级评估为AA或AAA享受担保服务费优惠而发生的退费。
  第三条担保服务费退费计算标准  (一)贷前退费方式对于已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前不再需要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扣除工本费之后退还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剩余担保费,工本费标准为每笔贷款2元;对于已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前,因变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且继续由担保中心担保的,担保中心退还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全部担保费。
  (二)提前清偿贷款退费方式下,具体计算标准为:  a、24年2月4日(含4日)以前发放贷款的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的退费计算标准。
  公积金贷款应退担保费额=6×贷款额度×每万元月还款额×剩余年限×(剩余年限+1)×担保费率(1‰);  商业贷款应退担保费额=6×贷款额度×每万元月还款额×剩余年限×(剩余年限+1)×担保费率(1‰)×82%;  担保期限超过3个月的,按整年计。已交担保服务费减去按公式计算得出的应退担保服务费后余额不足3元的,按扣除3元后退还。
  b、24年2月5日(含5日)以后发放贷款的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的退费计算标准。
  应退担保费额=实际已交担保服务费额-实际已担保期限对应担保服务费额  担保期限超过3个月的,按整年计。其中,公积金贷款已交担保服务费减去按公式计算得出的应退担保服务费后余额不足5元的,按扣除5元后退还;商业贷款已交担保服务费减去按公式计算得出的应退担保服务费后余额不足16元的,按扣除16元后退还。
  (三)高信用等级退费方式对于信用等级评估为AA级的借款申请人,退还已交担保服务费的2%;对于信用等级评估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退还已交担保服务费的5%。
  第四条借款申请人申请退费时提交的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贷前退费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a、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户口本);  b、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  c、贷款未发放证明原件(附件1);  d、由借款申请人填写并持有的所有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
  (二)借款人申请提前清偿贷款退费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a、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户口本);  b、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  c、贷款结清证明原件;  d、借款人持有的所有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
  (三)借款人申请高信用等级退费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a、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户口本);  b、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退费时应由借款人本人办理,如借款人不能办理的,借款人可以委托原申请贷款代办机构、直系亲属或其他人代为办理。借款人委托原贷款代办机构办理的,受托机构工作人员应出具借款人签字并加盖代办机构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和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以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中心为其办理的工作证);借款人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受托人应出具借款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其本人及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出具本人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六条借款人在办理退费时需领取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的,如借款人与购房人不一致的,应所有购房人共同办理,借款人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人代为办理。借款人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受托人应出具借款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其本人及所有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出具本人和所有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借款人在申请退费时出现下列情形的,担保中心不予退还担保服务费:  (一)借款人无法出具第四、五条所述资料的;  (二)24年7月1日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及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三)按照整体优惠费率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商业贷款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四)商业贷款阶段性担保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第八条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申请退费时无法出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的,担保中心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计算标准算出应退担保费额,扣除应退担保费额的1%后将剩余金额退还借款人,扣除的部分作为无法出具担保服务费发票退费的手续费。
  第九条有关退费办理具体程序,担保中心将另行制定。
  第十条本退费办法自28年2月2日起执行。如因业务实际需要发生其他种类退费的,应经审批后参照本办法执行。同时其他退费办法废止。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担保服务费退费程序  为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保证担保业务正常运转,根据《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服务费退费办法》和实际业务需要制定本退费程序。
  一退费申请与资料审核  客服部工作人员询问退费人员所要申请办理的退费类型,并且对退费人员所带申请退费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退费资料的齐备性、合法性、合规性。齐备性是指退费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性是指退费资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规性是指退费资料是否符合《退费办法》的规定。
  1、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退费资料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审核借款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是否有效;  (2)审核借款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是否符合《退费办法》的规定;  (3)审核借款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内容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即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2、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退费资料中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
  (1)审核担保服务费发票是否为原件;  (2)审核担保服务费发票中金额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3、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退费资料中未放贷证明原件。
  (1)审核借款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2)审核未放贷证明中退费原因;  (3)审核贷款审批部门印章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4、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贷款结清证明原件。
  (1)审核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2)审核购房地址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3)审核贷款金额、贷款年限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4)审核贷款审批部门是否加盖印章。
  5、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原件。
  (1)审核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2)审核购房地址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3)审核贷款金额、贷款年限是否与担保业务系统一致;  (4)审核贷款审批部门是否加盖印章(适用于提前清偿全部贷款退费);  (5)审核担保中心是否加盖印章(适用于提前清偿全部贷款退费)。
  6、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授权委托书原件。
  (1)审核授权委托书事项是否包含委托办理退费内容;  (2)审核委托人是否为借款人;  (3)审核授权委托书是否经过公证(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  (4)审核授权委托书是否加盖代办机构公章(适用于委托代办机构办理的情况)。
  7、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原件。(适用于委托代办机构办理的情况)  (1)审核退费审批表中受托人是否签字;  (2)审核退费审批表中代办机构是否加盖公章;  (3)审核退费审批表中受托人证件号码是否填写完整。
  8、客服部工作人员审核借款人信用等级。
  客服部工作人员向信用中心提交借款人姓名等相关信息,客服部收到信用中心出具的借款人信用等级报告后,修改担保业务系统中借款人信用等级。
  二、软件操作  1、客服部工作人员登陆担保业务系统,在退费受理模块中录入借款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单击“新增退费受理记录”按钮,进入退费详细信息页面。
  2、在退费详细信息页面“显示退费人员信息窗口”模块中的操作。
  (1)依据相关合同填写“贷款开始日期”;  (2)核实担保服务费发票金额是否与“实收担保费”金额一致;  (3)核实担保服务费发票号是否与“原收费发票号”一致;  (4)核实相关合同中的购房地址是否与“购房地址”一致;  (5)核实信用等级报告中的信用等级是否与“借款人A信用等级”一致。
  3、在退费详细信息页面“请录入退费信息”模块中的操作。
  (1)选择对应的“退费原因”,如选择“借款合同生效前不再需要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则担保业务系统自动计算出“应退担保费”(已扣除工本费2元整,应退担保费=实收担保费-2)。按照担保服务费发票在“原章号”处填写财务章号。然后打印“退费审批表”、“退费领讫单”。
  (2)选择对应的“退费原因”,如选择“因变更贷款数据重新办理担保手续”,则担保业务系统自动计算出“应退担保费”(未扣除工本费2元整,应退担保费=实收担保费)。按照担保服务费发票在“原章号”处填写财务章号。然后打印“退费审批表”、“退费领讫单”。
  (3)选择对应的“退费原因”,如选择“个人信用等级评估为AA或AAA”,则担保业务系统自动计算出“应退担保费”。按照担保服务费发票在“原章号”处填写财务章号。然后打印“退费审批表”、“退费领讫单”。
  (4)选择对应的“退费原因”,如选择“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则依据贷款结清证明填写“还清年月日(yyyymmdd)”,然后单击“计算”,担保业务系统自动计算出“应退担保费”。按照担保服务费发票在“原章号”处填写财务章号。然后打印“退费审批表”、“退费领讫单”、“贷款还清确认书”。
  (5)选择对应的“退费原因”,如选择“其他原因”,手工计算出应退担保费后,将金额填写至“应退担保费”处,在备注栏内填写退费原因。按照担保服务费发票在“原章号”处填写财务章号。然后打印“退费审批表”、“退费领讫单”。
  (6)如借款人没有担保费发票,应按照本程序第二条第3款的(1)(2)(3)(4)(5)项计算出“应退担保费”,然后手工计算扣除应退担保费额的1%后将剩余金额填写至“应退担保费”处,并且在“备注”处注明“无发票退费,不扣除1%应退担保费额度为元。”,然后打印“退费审批表”等相关单据。
  三、指导退费人员填写相关单据  1、客服部工作人员指导退费人员在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相应位置签字和填写日期。客服部工作人员核对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内容是否正确,并在经办人员处签字,客服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字。
  2、客服部工作人员指导退费人员在退费领讫单相应位置签字和填写日期。客服部工作人员核对退费领讫单内容是否正确。
  3、客服部工作人员指导退费人员在贷款还清确认书相应位置签字和填写日期。客服部工作人员核对贷款还清确认书内容是否正确,并至综合部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4、客服部工作人员指导退费人员在无发票退费协议相应位置签字和填写日期。客服部工作人员核对无发票退费协议内容是否正确,并打印借款人贷款信息明细表。
  四、复印退费资料  1、客服部工作人员复印借款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2、客服部工作人员复印合同及法律文书相关页;  3、客服部工作人员复印贷款结清证明;  4、客服部工作人员复印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
  五、退费  客服部负责人进行退费审批后,客服部工作人员持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原件、退费领讫单原件、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借款人贷款信息明细表(无发票退费时须提供)、无发票退费协议原件一份(无发票退费时须提供)至财务部进行退费。财务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原件、退费领讫单的财务部留存联、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借款人贷款信息明细表(无发票退费时须提供)、无发票退费协议原件一份(无发票退费时须提供)。财务工作人员将新的实收担保费发票原件、应退担保费、退费领讫单客户留存联与客服部工作人员交接。客服部工作人员将新的实收担保费发票原件、应退担保费、退费领讫单客户留存联、贷款还清确认书原件一份、无发票退费协议原件一份(无发票退费时须提供)与退费人员交接。
  六、退费档案存档  客服部工作人员将担保服务费退费审批表复印件一份、贷款还清确认书原件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贷款结清证明一份、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复印件一份、贷款未发放证明原件一份(适用于贷款未发放)、无发票退费协议原件一份(适用于无发票退费)、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借款人本人办理)装订成册,进行存档。
  七、退费注意事项  (1)无发票应退费金额=正常退费金额-(正常退费金额×1%),其中正常退费金额为能够出具发票时按照相关退费计算标准计算出的金额。
  (2)在签订无发票退费协议前应主动向退费人员解释协议有关内容,如退费人员不同意签订该协议,我中心不为其办理退费事宜。
  八、退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11:3下午:13:—16:  九、本退费程序自28年2月2日起执行,原退费程序废止。如因业务实际需要发生其他种类退费的,应参照本程序执行。
  附件一:贷款还清确认书  附件二:贷款未发放证明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退费领讫单  附件五:退费审批表  附件六:无发票退费协议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站长声明:本文《[贷款担保]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服务费退费办法》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4158.html

联系我们

QQ:78298281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78298281@QQ.com

工作时间:9:00-23:30,节假日无休

鲁ICP备202300128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32102000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