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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出炉

近年来,随着西藏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住房公积金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前,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简称《报告》)。住房消费提取占82.96%数据显示,2019年拉萨市实缴单位905家

近年来,随着西藏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住房公积金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前,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简称《报告》)。

住房消费提取占82.96%

数据显示,2019年拉萨市实缴单位905家,新开户单位263家,净增单位237家;实缴职工5.95万人,新开户职工1.16万人,净增职工0.4万人;当年缴存额14.84亿元,同比增长21.14%。2019年末,累计缴存总额82.02亿元,累计缴存余额41.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07%、20.8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提取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工减轻购、建自住住房的压力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说也有其社会经济效益。记者了解到,2019年,拉萨市9616名缴存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共提取7.63亿元。据分析,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9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0.7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14%,其他占2.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其他占4.3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高收入占0.1%。

发放异地贷款12笔779万元

除了提取业务外,2019年,拉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43笔、12.5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3%、13.21%,支持职工购建房245.3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商转公贴息贷款)为49.72%。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09%;90—144(含)平方米占67.6%;144平方米以上占20.31%。购买新房占74.25%,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4.5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5%,其他占8.91%。

据悉,在职工贷款笔数中,单位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1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84%。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67%,30—40岁(含)占44.74%,40—50岁(含)占18.31%,50岁以上占3.28%。首次申请贷款的占79.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的占20.7%。中、低收入占99.95%,高收入占0.05%。

此外,2019年拉萨市发放异地贷款12笔779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为1827万元。

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缴存职工,2019年在原来8个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基础上,再次与银行协调新增11个办理网点。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已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操作,部分业务实现了不见面、“零材料”办结。

从去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为1.76%;6—20年利率为2.08%。最高年限为20年。同时,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自治区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公积金贷款,2019年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一套购房合同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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