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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8月1日起,株洲公积金实施多个新政

昨日,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8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多个利民惠民便民的公积金新政,其中包括首套房首付比例下降、新增组合贷、商转公等,同时,还增加了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昨日,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8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多个利民惠民便民的公积金新政,其中包括首套房首付比例下降、新增组合贷、商转公等,同时,还增加了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徐冬生介绍:这些举措均可实现“最多跑1次”。

▲ 会议现场。( 唐朝 摄)

贷 款 政 策01
组合贷款、首套房首付降至20%

在此次公积金新政中,组合贷款政策的实施最值得关注。

组合贷款即同一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缴存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目前渌口区、四县(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暂不支持顺位抵押登记(预抵押)的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金额不能满足其购房资金需求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为同一套住房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按照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组合贷款合作的商业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

例如,某职工欲购价值100万的商品住房,如果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即20万元,申请组合贷款后,职工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最高个贷额度为40万元,如果夫妻二人均是株洲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60万元。剩余部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偿还贷款时,借款人按照与管理中心、商业银行分别签订的贷款合同,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组合贷款全部结清后,借款人办理结清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预抵押)注销手续。

此外,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02
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商转公”。缴存职工在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并在自结清之日起6个月之内,可办理同套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离异6个月后,原配偶在结婚前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含提取、贷款)情况,不影响其公积金的使用(政策调整前原配偶的公积金使用情况一并纳入其使用记录)。

同时,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共同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在离退休行政管理部门完成退休审批的,应当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并注销账户。

例如,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丈夫为主借款人,尚未退休;妻子为共同借款人,55岁退休。妻子在退休时,可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并注销账户。而在政策调整前,则必须在贷款结清时,才允许共同借款人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03
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启动

2018年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已正式启动。贴息金额为借款人2018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5%。该笔金额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账。

据悉,贴息对象包括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致贫的家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前。申请人可持有关资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归 集 和 提 取 政 策01
缴存满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租房

设置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户。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转移、销户条件的,单位应在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手续。

调整离职提取为销户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个人账户封存或者集中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而原政策中,需要保留最低100元的余额。

放宽提取申请人范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申请人由“房屋权利人”调整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人由“房屋权利人”调整为“房屋权利人及其配偶”。

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人账户余额只需保留100元。
02
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给我市住在高层的居民出行带来方便。公积金相关新政实施后,加装电梯的业主自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申请人需为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权利人及其配偶,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加装电梯楼栋通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审查,且加装电梯工程已竣工验收;申请人同意出资加装电梯并签订加装电梯框架协议,且已支付应分摊的工程建设费用。

办理提取手续时,提取人需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公积金中心派专人现场调查获取加装电梯项目的竣工验收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框架协议。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户扣除政府补贴后,实际分摊的工程建设费用,且个人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2个月的月缴存额。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市民要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株洲住房公积金”公共号查询,也可到该中心咨询台或致电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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