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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订单贷款的利息是]中企云 | 个税扣除中涉及的“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问题明确了

住房贷款利息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6项内容之一,与我们个税的缴纳密切相关。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判定“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近日,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对该问题予以了明确,我们一起学习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9〕71号)第二

住房贷款利息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6项内容之一,与我们个税的缴纳密切相关。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判定“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近日,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对该问题予以了明确,我们一起学习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9〕71号)第二条第(一)项相关规定:

“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判断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发布时间为分界点。2003年6月6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开始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全国各地区的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执行差别化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政策。

贷款发放日期在2003年6月6日(含)之后的,根据当时发放贷款的历史时点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所在地区在该历史时点发布的相关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判断“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

了解了该问题之后,我们在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规定,为您梳理如下:

问题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问题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问题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问题4.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问题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6.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如何判定?

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问题7.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哪些相关信息?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问题8.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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