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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书]通报!桂林这些房企经营行为存在问题!买房小心被”坑”!

近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市房地产业协会对五城区、临桂区及十县一市的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项目经营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到底怎样?12月12日,市住建局召开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反馈会,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想买房的桂林人注意小心被”坑”!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①部分项目商品

近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市房地产业协会对五城区、临桂区及十县一市的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项目经营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到底怎样?

12月12日,市住建局召开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反馈会,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想买房的桂林人

注意小心被”坑”!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

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① 部分项目商品房预售申报价格虚高
个别房企不按市场行情申报预售方案,随意提高申报预售房源的价格,为日后涨价留出空间,部分项目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申报备案价格超过10%以上。
② 部分项目发布虚假价格信息,折前价格高于预售申报价格
个别房企为规避实际成交价格不能低于申报备案价格90%的规定,未按备案价格标价,让购房者误以为享受了较大幅度的折扣从而促进成交。
③ 个别项目销售现场公示不规范,公示内容不完整
各项目普遍缺少“不拒绝公积金贷款承诺书”,有个别项目公示栏信息未更新;“一房一价”表、可售房源销控表和委托代理协议等资料的公示不完整、不统一,公示地点不明显、不利于购房人查看,尤其是动态楼盘表的公示情况不到位、更新不及时;未一次性全部公布已取得预售证房源。
④大部分项目的广告宣传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分售楼部展示沙盘效果图将公园、环城水系等市政配套过份美化用于宣传自身项目;项目周边尚未投入使用的道路、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未注明规划中或建设中;项目位置示意图未能按照恰当比例准确标注。
广告语滥用“洋房”“别墅”名称。
广告使用“名校旁”“市府旁”“云轨旁”“公园里”等类似宣传语,涉嫌不实宣传。
对于各种奖项、荣誉如中国地产百强、中国地产前三名、广西地产领军、广西地产十强、物业服务百强等未注明引证内容的出处。广告价格标示使用“×字头”“××××元起”“立减××万元”等模糊标示,未清楚标示为实际销售价格。
户型图使用赠送面积、半赠送面积、一半产权面积、全产权面积等模糊标注,没有准确标注出实际结构。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执行不到位,项目信息公示不完整、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关键信息未公示;对于公示的已销售房源未标明实际成交价格;销售价格以外收取的费用未公示;车位收费标准超过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仍在收取已取消的出入证工本费和装修押金等费用。

上述问题,检查组已要求相关企业限时进行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严肃处理。

反馈会上,市住建局指出,接下来将继续把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经纪行为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秩序。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引以为戒,自查自纠

存在违规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要提高认识,自觉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不得虚高申报价格。严格按照申报价格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保持销售挂牌价格与申报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不得价外收取费用,不得捆绑销售,不得捂盘惜售,不得制造紧张的销售氛围。

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对购房人作夸大虚假宣传和不当引导。

建立常态巡查机制

为的检查列入日常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核查群众投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要积极加强市、县(区)及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等职能部门间协作,探索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查处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各项工作,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管

各级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对各地招商引资项目要努力加强公正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对违规开工建设、违规预售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切实防范房地产市场资金风险。

加强房地产业协会的协调引导作用

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好各市、县、区房地产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准确传达国家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方向,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管理;

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稳定。

加强舆论引导

本市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正面、客观、公正报道与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最后大居想说,房地产行业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局,又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丨桂林房协、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

编辑丨邓邓、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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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主任 阮子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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