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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小额贷款]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0名“套路贷”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

5月8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某某等10名“套路贷”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唐某某等10人为艾敏等30人涉黑案件同案犯,均为“敏霞”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经查2

5月8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某某等10名“套路贷”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唐某某等10人为艾敏等30人涉黑案件同案犯,均为“敏霞”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经查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艾敏纠集多人成立“敏霞”小额贷款公司,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以“套路贷”为主要敛财方式,该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在本案办理中,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主动提前介入,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不足等问题,依法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巩固和完善证据,从而更加精准地打击黑恶犯罪。

本期编辑 童心

审核 陶 俊 吴荧

主办/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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