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毛晓华)3 月 6 日上午,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泰公管规 [ 2019 ] 1 号文件———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从 3 月 18 日起,泰州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消息(截图 )
《意见》指出,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基础性住房保障功能,促进泰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对泰州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50 万元调整为 40 万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30 万元调整为 25 万元。
二、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