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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贷款]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在即 应该如何防控风险?

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相关条款,业内人士发表了不同的看法,那么,到底互联网贷款应该如何应对潜在风险呢?主持人:记者戚奇明特邀嘉宾: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银行业研究与诊断中心主任王勇;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嘉宁近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非官宣版本被部分媒体曝光,引发了业内外人士的

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相关条款,业内人士发表了不同的看法,那么,到底互联网贷款应该如何应对潜在风险呢?

主持人:记者戚奇明

特邀嘉宾: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银行业研究与诊断中心主任王勇;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嘉宁

近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非官宣版本被部分媒体曝光,引发了业内外人士的关注。有专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确实积累了不少潜在风险,网传《办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行业敲响了警钟,也有利于网贷业务进一步规范发展。围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具有哪些特色与优势,近来出现某些问题的原因何在,目前面临哪些监管挑战等热点话题,《上海金融报》记者特意邀请了三位相关研究人士进行分析和探讨。

主持人:互联网贷款相比传统的银行线下贷款有哪些区别,其特色和优势是什么?

赵亚蕊:由于网络贷款是借贷业务与互联网金融技术结合的产物,所以借助于网络平台,互联网贷款会有一些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贷款信息发布更为灵活,操作流程更为简化方便;二是借贷手续更加简化,借贷周期进一步缩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贷人的时间成本;三是对贷款人而言,各项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更好地根据资金利率、贷款周期、贷款金额等因素进行多家对比,选择相对较好的方案。不过,传统商业银行线下贷款也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风险相对较低,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多方面的保障,而网络贷款的监管约束相对缺乏;二是与互联网贷款相比,银行贷款的利率较低,能够节省借款人一定的资金成本。

陈嘉宁:目前,互联网贷款相比传统线下贷款具有三大优势。首先,互联网贷款是将贷款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放出去的,其范围更加广泛。从理论上说,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做互联网贷款。而传统的商业银行线下贷款业务,一般都是通过银行分支行进行操作,因此其范围相当有限,一般只做在分支行10公里范围内的业务。

其次,互联网贷款的特点是小额分散,且通过互联网系统操作,边际成本较低。但是,商业银行线下贷款则必须要有一定的额度,以便确保所得到的利息可以覆盖出借成本。

最后,互联网贷款在风控上的数据维度更多,而商业银行线下贷款在审批时一般要查寻贷方在央行征信系统的信息等,因此数据维度有限。互联网贷款除了可以查到贷方在央行征信系统的信息,还可以通过贷方在网上的购物记录、位置信息等判断其在活动区域内的消费能力,只有这样,在授信时才会更有把握。

传统的商业银行线下贷款优点是可控性,由于办理的一般都是分支行所在地10公里以内的贷款业务,银行信贷业务员可以实地考察调研,贷前审核更真实、贷中跟踪更彻底,还能进行有效的贷后上访,而且催款也比较方便。

主持人:网传《办法》的出现,旨在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一段时间以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究竟出现了哪些问题,其原因是什么?

赵亚蕊:问题有三。其一,互联网贷款主要存在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即由于信息不对称,借款人可能会产生客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行为,为商业银行带来一定损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借款人可能会通过伪造相关信息造成欺诈行为。另外,互联网贷款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平台,所以,可能会出现遭“黑客”攻击、程序漏洞以及数据泄露等问题,这会对银行的资金安全带来一定风险。

其二,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加快,目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发展很快,创新方式也日渐多样,这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

其三,由于国内金融科技仍处在发展初步阶段,很多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发展存在一定制约。

王勇:根据网传的《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定义来看,以往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由于缺乏明确界定,可以说是有实无名。从业务角度看,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一定程度上借鉴了P2P网贷平台的经验,只是把原本传统的商业银行线下贷款的流程放在网上进行,这其实是一种业务创新,具有高效、快捷、方便、成本低的特征。但另一方面,当P2P网贷平台由于缺乏规范导致风险过大而集体“爆雷”之时,当初借鉴P2P网贷平台经验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难道就不会出现类似问题?网传《办法》的出现,从侧面反映出由于缺乏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积累了不少风险。比如,为了一味逐利,就会产生贷前审核不严、贷中跟踪不够等问题,一旦出现大规模的坏账,这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很容易引发金融风险。陈嘉宁: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目前面临三大问题。第一,以往商业银行习惯于传统的分支行线下贷款方式,由此导致商业银行整个贷款系统包括风控模型无法得到及时升级。第二,为了加快竞争,不少商业银行选择与大型互联网公司合作。因为双方都有比较优势,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低,大型互联网公司流量足。从合作分工来看,一般由大型互联网公司负责风控,银行则负责放款。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把审核权交给了互联网合作方,假如贷方还款出现问题,这一部分坏账也由互联网公司兜底。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对贷款方进行认真仔细审核,那么当互联网公司的累计放款额达到一定程度而出现“兜不住”的现象时,就会引发银行系统性风险。但所幸的是,眼下商业银行参与线上放贷的时间不长,数额也不大,至今还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另外,商业银行选择的合作对象一般都是互联网头部平台,所以短期出现系统性问题的概率不大。不过,网传《办法》的出现,预示着可能已冒出一些风险的苗头。第三,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无法追踪贷款的去向,如果贷款方把所有的款项投入股市或者楼市,那很可能会出现风险问题。

主持人:那么,商业银行如何防控互联网贷款的风险,该领域的监管现状如何,还面临哪些挑战?

王勇:近几年,不少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而互联网金融则包括互联网贷款、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众筹、互联网征信等,同时,商业银行也在加大对金融科技建设的资金投入。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互联网金融服务出现后,商业银行必须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管,比如,在互联网贷款中,可以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流程搬到网上。此外,还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来进行自查。同时,监管机构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监管的科技水平。

陈嘉宁:目前,商业银行贷款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传统线下贷款,对于互联网贷款如何防控风险,商业银行是不是有能力在全域内放款,比如一些城商行、农商行是否有能力进行异地或跨省放款,放款之后如何持续追踪,贷后是否有能力进行催收等,都将面临一系列的考验和挑战。

赵亚蕊:从当前情况来看,针对互联网贷款的监管仍处于较为模糊的边界地带,很多监管措施亟需完善,以加强相关风险的管控。

主持人:网传《办法》中有两项条款较为引人关注,如“联合贷款额度”规定,单笔联合贷款中,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接受推荐客户的银行出资比例不得高于70%。作为客户推荐方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余额的50%;接受客户推荐的商业银行,全部联合贷款不得超过全部互联网贷款余额的30%。又如“催收合作”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贷款催收,商业银行发现合作催收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您认为网传《办法》的上述两项条款,对商业银行网贷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陈嘉宁:网传《办法》中的两项条款,就是用来解决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中存在的潜在问题的。之前提到商业银行和大型互联网公司合作中容易出现无限放款的现象,网传《办法》的条款就是用来限制助贷机构的放贷规模的,即根据双方的现实资金能力来控制放款规模,以此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这是非常必要的。

而网传《办法》的另一条款则有利于商业银行选择更好的客户。以往商业银行的线下贷款可以通过分支行上门催收,因此在方式上比较恰当。但是,通过互联网放贷,由于不能触及到贷款方,所以商业银行会委托催收公司去催款。当然,部分催收公司会采用一些不合适的手段。现在网传的《办法》中提到不得使用暴力催收,那么,商业银行应该会对贷前的审核更加严格,尽量减少坏账。未来还可能会出现分层的情况,即商业银行参与优质贷款方的互联网放贷,而信用较次的贷款方则由小贷公司来做。但是,现在商业银行与一般网贷公司的客户还存在交集,商业银行会选择“坏苹果”里的“好苹果”,而未来应该会选择“好苹果”。

赵亚蕊:从当前实践看,部分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开展联合贷款时,只充当资金提供方,对于资金流向的风险管理并未涉及。相关规定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种出资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不对相关业务加强风险管控的行为。实际上,暴力催收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网传《办法》的规定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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