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业小能手首页
  2. 创业贷款
国家反诈骗中心app下载

[成都银行贷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BR/>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证券简称:成都银行公告编号:2020-00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0年2月10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0年2月10日。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3亿元担保方案和展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4.5亿元担保方案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游祖刚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未纳入本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本议案涉及的交易进行了单独公告,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成都银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签订《专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开展理财和资金管理专项业务合作。合作期限为自签署日起三年。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金融服务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与新华文轩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连续12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和资本市场监管许可的前提下,以不超过新华文轩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5%以内的额度(含新华文轩及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最高峰值),为新华文轩提供理财、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现金管理系统等理财和资金管理服务。双方商定合作期限为自签署日起三年。

本公司董事游祖刚先生担任新华文轩董事会秘书,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新华文轩于2005年由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主发起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志勇,主营业务为出版、报刊、印制、物流、门店经营、电子商务、教育服务等。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国内出版行业首家H股上市公司。2016年8月,新华文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内首家“A+H”出版传媒企业。总股本12.34亿股,A股总股本7.92亿股,H股总股本4.42亿股。根据2018年审计财务报告数据,新华文轩总资产132.88亿元,总负债48.82亿元,资产负债率36.74%。2018年新华文轩实现营业收入81.87亿元,净利润9.32亿元。

本公司董事游祖刚先生担任新华文轩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10.1.3条及10.1.5条有关规定,新华文轩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新华文轩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本公司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金融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新华文轩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合作内容属于本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次合作未纳入本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且预计合作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5%,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游祖刚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站长声明:本文《[成都银行贷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BR/>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15159.html

联系我们

QQ:78298281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78298281@QQ.com

工作时间:9:00-23:30,节假日无休

鲁ICP备202300128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32102000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