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深圳公积金贷款利率与计算
来源:深圳住房公积金时间:219-11-27【导读】目前深圳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2.75%。个人申请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共同申请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万元。深圳公积金贷款利率当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
来源:深圳住房公积金时间:219-11-27 【导读】目前深圳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2.75%。个人申请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共同申请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万元。
深圳公积金贷款利率 当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2.75%。
当前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4.9%,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4.75%。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万元。
4、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5、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6、商转公贷款金额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7、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万元。
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深圳公积金贷款准备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2、婚姻证明(银行复印或扫描留档。广东省内登记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核查不到的,仍需提供。未婚无需提供); 3、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原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6、按规定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8、指定评估公司3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原件)(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手续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联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1、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深圳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贷款信息,申请商转公的请先进入“贷款业务”预约,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银行网点分布查询网址: (2)窗口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网点提起申请,申请商转公的请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贷款业务”发起预约,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4.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立即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6.送达。受理人员告知办理结果,申请人可在受理网点领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sz)登陆后查询办理结果。
深圳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要求: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
2、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
3、如还款当期已办理缩期、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能再办理提前还款。
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且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办理方式:公众号 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V信号,点击“立即办”-“粤省事.公积金”-“贷后变更”-“提前还款”进行办理。
深圳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日 要求: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月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
2、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
3、如还款当期已办理提前还款、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能再办理变更还款日。
4、变更后新的还款日期不能与业务办理日为同一天。
5、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不能办理。
6、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方式:公众号 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点击“立即办”-“粤省事.公积金”-“贷后变更”-“还款日变更”进行办理。
非深户离深销户公积金提取 如果您是非深户籍职工,已经或即将离开深圳(已离职)到其他城市就业、缴存公积金,可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提取方式一:提取 第一步关注公众号。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sz)或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关注。
第二步我要提取。点击“立即办”—“我要提取”。
第三步登录。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第四步办理。点击申请非深户离深销户,按流程办理即可。
提取方式二:在线提取 第一步点击入口。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在线办理入口。
第二步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并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
第三步销户提取。登录成功后,选择“个人提取”栏目的“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按流程办理即可。
提取方式三:银行提取 第一步查询银行网点。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业务网点查询。
第二步选择银行网点。在“缴存提取类”网点中选择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任一网点。
第三步前往网点办理。前往所选网点地址,在自助终端机上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详询银行工作人员。
相关问答 【问】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在两年内存在离婚的情况的,需要提供什么额外材料 【答】购房人如需证明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应提供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
【问】深圳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老家建房吗 【答】不可以。只有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如果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网点递交材料时,缺少部分申请材料,怎么处理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时需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受托银行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受理职工贷款。
【问】职工在深圳市买房,父母为非深户,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使用父母的公积金 【答】不可以。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或非户籍职工作为申请人按照贷款管理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贷款管理规定要求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父母要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问】哪些银行可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签订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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