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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重要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开始啦!快转给有需要的小伙伴!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1、首贷材料:①学生身份证原件;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③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④《申请表》原件;⑤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⑥《认定表》原件(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首贷材料: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

④《申请表》原件;

⑤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⑥《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2、续贷材料:

①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任一方,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续贷申请表》原件。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8242144

三、集中办理时间:8月1日——8月3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地址: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月1日——9月12日,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402办公室受理。

四、申请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五、申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进行贷款申请,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 持相关申请原件大厅办理窗口提交借款申请。

3、经检查、核对、上传申贷材料,与借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打印《受理证明》及《借款合同》副本。

4、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副本到高校报到,并把《受理证明》交于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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