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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1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2申贷程序1、初次申请流程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

1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2申贷程序
1、初次申请流程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当年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其《申请表》不需经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①经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盖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②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2、贷流程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并登录个人账户→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学生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②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③学生证原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注:回执录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应尽快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电子回执的录入手续,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系统内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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