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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贷款]合肥经开区“十三条”实施细则发布!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实施细则为认真落实《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企业度过难关,本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凡在经开区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都属《措施》支持范围。申报《措施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企业度过难关,本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凡在经开区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都属《措施》支持范围。申报《措施》第三条“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补贴”不受企业注册、纳税地限制。

申报(办理)时间

《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申报(办理)方式

申报《措施》明确的相关补贴、贴息以及税收减免缓的企业,通过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平台,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报材料,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格式申报材料(减免、延期缴纳相关税款的申报方式按税务部门要求执行),也可直接与受理单位联系办理。申请融资协调服务、续贷过桥、信用担保、国有经营用房免租等事项的企业,直接与受理单位联系办理。

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具的协调供应函;

(3)物资交易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4)《合肥经开区支持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受理单位:

区经贸局,联系电话:63886103

1.申报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肥经开区企业定向返岗包车补贴申请表》(附件2),如与承运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合同)的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企业申报时可直接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户名、开户行、账户等信息,同时另附委托招聘协议;

(3)承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承运企业公章的车辆运行轨迹记录;

(4)按实际租用次数分开印制的《合肥经开区定向返岗包车租用车辆信息表》(附件3)、《合肥经开区定向返岗包车运输员工花名册》(附件4);接送共享员工的,须另附合作双方盖章的共享员工协议及共享员工花名册;接送实习学生的,须提供本单位与院校签订的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期限。

2.申报要求及补贴标准:

(1)申报企业接送的员工须为在企业参保的正式员工、共享员工或实习期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学生。

(2)补贴标准按市区30元/人、四县一市50元/人、市外省内100元/人、省外200元/人标准核定,补贴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3.受理单位:

区人事劳动局,联系电话:63679193

1.申报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肥经开区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5);如新增就业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送,用工企业申报时可直接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户名、开户行、账户等信息,同时另附委托招聘协议;

(3)《合肥经开区企业新增就业人员申请补贴花名册》(附件6);

(4)申报企业与新增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申报要求:新增就业人员须与本单位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入职后依法在本单位参保,且一年内在经开区内首次参保,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

3.受理单位:

区人事劳动局,联系电话:63679193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通过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融资需求,区财政局及时帮助对接相关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也可直接与区财政局联系办理。(融资服务专线:63679206)

有续贷过桥资金需求的企业,直接与海恒集团联系办理。(联系电话:63673256)

有融资担保需求的企业,直接与海恒集团联系办理。(联系电话:63673256)

1.申报材料:

(1)《合肥经开区企业担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7);

(2)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受疫情影响情况、贷款情况及书面承诺同意查询验证企业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合肥经开区企业通过担保方式发生贷款汇总表》(附件8);

(5)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复印件;

(6)担保机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担保费转账凭证复印件。

2.受理单位: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63679206

1.申报材料:

(1)《合肥经开区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9);

(2)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受疫情影响情况、贷款情况及书面承诺同意查询验证企业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合肥经开区企业发生贷款汇总表》(附件10);

(5)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

2.申报要求:

申报贴息的贷款须是企业于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30日通过银行获得的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70%(其中,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不超过3个月的贴息。

3.受理单位: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63679206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海恒集团根据承租资产实际情况办理相关免租手续。(联系电话:63838633)

1.申报材料:

(1)入驻企业租房合同复印件;

(2)入驻企业2020年2月1日-4月30日的免租或者运营方退还房租的证明(双方盖章确认);

(3)双创平台的证明材料;

(4)减免或退租企业清单;

(5)《合肥经开区双创平台减免租金政策申请表》(附件11)。

2.申报要求:

创业基地、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平台于2020年2-月1日4月30日给予入驻企业减免或者退还房租支持,原则上房租标准不得高于2019年底。

3.受理单位:区科技局,联系电话:63679333

1.申报材料:

(1)房产税困难性减免:《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2)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明纳税人纳税困难的相关资料;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2.申报要求及方式:

受疫情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方式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3.受理单位:

合肥经开区税务局,联系电话:63869786

1.申报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

(4)财务报表。

2.申报要求及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或因疫情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四十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受理单位:

合肥经开区税务局,联系电话:63869786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享受政策支持:

1.因企业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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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编辑整理转载,来源:合肥经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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