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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德州市德城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启动】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7月30日讯(记者李冉通讯员周沛洁)7月30日,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2019年德城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将于8月1日启动,9月12日截止。据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7月30日讯(记者 李冉 通讯员 周沛洁)7月30日,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2019年德城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将于8月1日启动,9月12日截止。

据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德城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另外,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由财政承担贷款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约还款。

一、首次贷款说明

1、网上申请:借款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资格认定: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德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书面承诺代替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请受理: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德州市德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携带材料:①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④户口簿原件(必须为德城区户口不包含两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二、续贷步骤说明

借款学生登录个人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出贷款申请,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前往资助中心签订合同。携带材料: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德城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地点及联系方式: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德城区中原街28号)二楼

德城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34-2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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