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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 职工申请贷款不受影响】

近日,市民关于公积金方面咨询较为集中,不少人问“我所在公司今年申请暂缓缴纳公积金,目前贷款买房是否受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手续简化何时实施?”等问题,洛阳网记者结合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我所在的

近日,市民关于公积金方面咨询较为集中,不少人问“我所在公司今年申请暂缓缴纳公积金,目前贷款买房是否受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手续简化何时实施?”等问题,洛阳网记者结合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我所在的公司,由于疫情原因,申请从今年1月起缓缴公积金1年。我近期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开发商说我公积金断缴,无法递交资料。我现在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期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20〕3号)。该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期内,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疫情解除后30天内办理汇缴,均视同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职工申请贷款不认定存在欠缴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受理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这里所说的“疫情防控期内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6月30日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果您所在单位今年1月前不存在欠缴情况,您在6月30日之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由于您所在单位办理缓缴1年,6月30日之后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能有影响。

●问:2015年到2016年,我的公积金缴存了1年。此后因辞职,公积金停缴9个月,2017年9月,又续缴至今。如果我现在申请贷款,请问缴存时间系数是按照累计缴纳的月数,还是按照断缴后新单位重新连续缴纳的月数?

回复:这种情况,在计算贷款额度时以借款人的正常缴存时间按月累加计算(从开户之日算起)。具体计算方法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问:目前还能办理公积金装修提取吗?

回复:目前,住房装修不在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无法办理。

●问:我的购房合同是2014年签的,请问现在是否还能办理购房提取?

回复: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在签订购房合同5年以内,且只能提取一次,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

所以,这种情况目前无法办理购房提取。如果前期买房时有商业贷款,市民可以选择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发生还贷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提出申请,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再次提取间隔应大于12个月。

●问:目前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大,打算以妻子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想知道以夫妻双方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和以个人名义贷款有何区别?所需准备材料是否一样?

回复:从2019年6月1日起,我市单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以双方名义申请贷款,额度可能比以个人申请更大,申办资料没有差别。

●问: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开户手续简化和缴费标准调整具体何时实施?

回复: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履行发布审批程序,预计本月可正式实施。

●问:我和妻子首套房是商业贷款,目前仍在还款。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新房,这套房子在公积金认定是否属于二套房?

回复:仍属于一套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非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以房管部门提供的贷款职工家庭名下现有住房套数为准,如果夫妻双方名下已经有2套住房,无论之前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都不能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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