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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银行帮扶小微为何力不从心?需该变责任主体,让核心企业发挥作用

文|唐大杰(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55万亿元,同比增速25.93%,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83%。其中普惠型的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4.01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6.63%。4

文 | 唐大杰 (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55万亿元,同比增速25.93%,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83%。其中普惠型的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4.01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6.63%。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提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各项举措。这既是对前期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扶助纾困政策的一次促进,又隐现出此类政策推进的困难。

据媒体报道,4月深圳房价涨势明显,消费贷、经营贷等低利率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被认为是原因之一。国家出台的疫情纾困优惠,反被一些没有实际需求的企业钻了空子。为此,央行上海总部要求金融机构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

事实上,需要救助的企业都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企业,对银行来说是高风险企业,一般情况下都避之唯恐不及。当中小企业贷款成为一项任务,有房产抵押的贷款,风险肯定低于经营性贷款。况且银行将低成本资金带给客户,经办人还可以从中寻租获利。一边是银行承担风险和经办人追责,一边是完成任务和个人获利,趋利避害是本能,经办银行采取“违规手段”完成任务就成了必然选择。

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但市场上仍有反映,非国有房产的优惠难以落实。而国有物业的政策落实也会效果递减。有朋友反映,北京的一家大型零售企业享受了政府提供的整体免租优惠,但它没有给在其购物中心开店的租户提供减免,而是独吞了优惠。可能此项政策并没有附带给受惠企业的租户免租的要求,但这里暴露的是小商户的困境——政府的纾困政策执行力递减,优惠难以到达中小微企业,更难到达个体工商户。

疫情期间政府出台了多项金融救助措施,要求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增加贷款,降低利率和各项费用。当前的金融政策基本上只有大企业和优质的中小企业才能享受到。大企业数量少,税务信息完整,各种信用信息比较全面,因此政府在纾困扶持方面容易找到落实点,不管是信贷、还是减免租金、就业补贴,都可以直接到企业,甚至直接到个人。但中小微企业量多面广,产值低、用人少,政府不能掌握全面、精确的信息,因而难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再贷款、再贴现、延长还款期限,是针对已有贷款的企业的政策。中小微企业一般没有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加强企业首贷、续贷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等政策,也难以真正落地。政策的触角深入不到中小微企业。

采取强压任务的方式,不从根本上正视银行角色,保护银行利益的业务都将难以实现原定目的。令人遗憾的是,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一步对银行施压,将普惠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救助企业是政府责任,而不是银行的责任。银行也是企业,既要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又要防范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有银行从业者反映,在中央要求加强服务于中小企业后,大银行利用规模优势和贴息政策优势,从当地中小银行手中抢夺优质客户的事件较为普遍。因为大银行利率可以更低、配套服务资源更多。优质客户可以获得超额贷款,造成信贷资源不平衡。据4月16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工商联与交通银行合作疫情期间特别贷款服务,134家中小企业提供了61.5亿元贷款,平均每户贷款4589.55万元,这显然不是一般的中小企业。根据部分地方银行的经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一般在200万元以下。台州银行等地方银行的小额贷款,平均每户只有6~7万元。蚂蚁金服、网商银行的小微贷每笔平均仅4万元。做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扶助企业渡过难关顺利发展,还需要金融机构进一步的努力。

以此次疫情扶持政策来看,要改变银行在业务中的力不从心和发展疲软,应从根本上改变责任主体。

目前,银行仍然承担着纾困政策执行的主要风险,这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根本原因。首先,疫情纾困是救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以此保护民生、保护就业,这是一种保护公共利益的政府行为,有的救助行为是不计成本、不计风险的。这种风险不应该由银行承担。其次,银行也是企业,银行在经营中也需要保护。经济下行,受疫情影响,银行的风险会不断加剧,它是经济运行风险的最终承受者。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银行出现危机往往会造成系统性风险,其控制、救助的成本更难以估量。因此银行更需要保护。

政府应该主导设计由企业、银行共同管理风险的,由政府承担风险兜底的特殊供应链金融服务。应该明确一个原则,疫情纾困政策的执行主体是政府,责任不应该是银行。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是比较成熟的金融工具,特指银行通过向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其供应商和分销商(客户)提供贷款、应付应收服务、存货融资等金融服务,是一种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

面对疫情纾困任务,由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与银行和政府共同实施的特殊供应链金融服务,采取核心企业执行、政府担保、银行直接向上下游放款的方法,规范每一环节的产权和责任,核心企业以提前结清应付款、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向上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以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合同抵押贷款等形式向下游客户(消费者)提供服务。

首要原则是政府承担担保责任,实现信用兜底。执行方式可以由核心企业、银行和政府共同组成项目组,企业提供供应商和客户信息,银行进行评估和金融服务设计。核心企业提供真实信息,银行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政府提供担保。这个模式既保证的企业运转,为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实现了政府为疫情纾困的目的,又让银行避免风险隐患,可以放下包袱大胆执行。目前执行较好的“银税互动”,由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税务信息也有助于银行对供应链企业的信用评估。

几乎所有的核心企业对供应商都有结算账期要求,这是行业惯例,通常也是核心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但非常时期,如果政府和银行给予你充足的流动资金融资便利,这种优惠应该与上下游分享。因此,企业应该尽快将供应商的应付款结清。如有需要特殊帮助的供应商,可通过此特殊供应链金融机制申请获得预付款。

例如,大型超市与供应商都有较长的账期,短则两个月,有的甚至有三个月以上的。多数供应商都是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救助方面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流动资金,超市应该缩短结算账期,甚至尽可能结清货款,让这些企业有钱周转,顺利复工复产。

有些用工多、属于重点扶助对象的供应商,如生鲜蔬菜加工企业、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可以通过这个特殊供应链项目组申请追加帮助。可以是超市支付的预付款,也可以是银行直接经办的贷款。

针对处于下游的分销商(客户)出现的经营困难,可以由核心企业提供适当的分期付款,银行提供买方信贷,对于信用好的客户还可以提供合同抵押贷款服务。

例如,大型设备制造商(供应链核心企业)除了可以给上游供应商提供好的结算方式,也可以给下游客户提供分期付款、买方信贷、仓单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核心企业提供必要的物流管理,由贷款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服务。

基于上述供应链金融模式,银行可以开发订单融资产品。银行可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税务、工商和海关的信息,根据核心企业提供的交易信息,推出订单抵押融资,加大对供应链上生产企业的融资服务。订单抵押融资这种类似信用证贷款的产品也已推动多时,非常适合纳入供应链金融服务,在疫情纾困中发挥特殊作用。订单抵押贷款是指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银行以供货商(卖方)提供的订单为质押物,可由采购方(买方)认可,必要时提供担保并承诺协助收回,并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而向卖方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同理,对于分销商(客户)企业,可以提供、加大仓单质押融资服务。

我国约有8000万家工体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6亿人,占总就业人数的近20%。它们没有一般的企业形态,多是家庭小本经营,雇员极少,也是这次疫情中最脆弱的经济主体。个体工商户活得平凡却须臾不能离开,它们是最基本的民生形态、社区文化,是老百姓自力更生的底线形态。但目前的经济纾困手段难以惠及它们。据银保监会官员说,目前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1394万户,覆盖率21.4%。这个数据与我们的经验有很大差异,可能有统计口径上的差异,有待进一步验证。即便如此,另外近80%的个体工商户还是得不到贷款,更别提贴息、降息优惠。其他优惠政策也很难起作用,减免税、减免社保作用轻微,房租物业费的减免常常会忽略它们。因此,笔者希望政府直接给个体工商户投放消费券。

消费券虽不是金融手段,但政府可以利用上述供应链金融优势在消费促进中加入这个手段,将政府给个体工商户的纾困福利通过供应链的末端投放给消费者,比如大型超市的促销活动可以附加个体工商户的消费券,这样既降低了消费券的投放成本,还可以刺激零售终端的消费。

另外需要提一句的是,互联网平台在供应链服务中聚集了最丰富的数据,对落实小微企业的纾困政策有极大的价值。政府如何利用平台价值,给下游企业(如餐饮等生活服务业)提供更好的支付便利,降低分成比例,也是为小微企业纾困的一个有效途径。

综上,中国加快了复工复产速度,但受海外疫情扩散影响,经济下行的风险仍在加剧。在4月22日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介绍说,今年一季度银行的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不良贷款率2.04%,比年初上升了0.06个百分点。据悉,今年第二季度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料将增长,因为新冠疫情冲击下企业和个人借款人在贷款偿付方面都遇到困难。此次疫情下,各个经济部门、经济主体都受到了冲击,通过传导机制,金融机构是最终的承压者。所以,防止银行发生危机,应是保护经济的重中之重。

笔者借助已经相对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方案,结合特殊时期的政府经济救助计划,提出特殊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希望在市场化原则下,政府承担兜底责任,推动核心企业与银行共同执行特殊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向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纾困政策,保护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助力实现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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